[HK]青島銀行(03866):公告提名執行董事和獨立非執行董事
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Bank of Qingdao Co., Ltd.* 青島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H股股份代號:3866) 公告 提名執行董事和獨立非執行董事 提名執行董事 青島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本行」)董事會(「董事會」)於2023年7月7日審議通過相關議案,同意提名陳霜女士(「陳女士」)為第八屆董事會執行董事候選人,並擬由陳女士擔任第八屆董事會關聯交易控制委員會委員、董事會網絡安全和信息科技委員會委員。陳女士經股東大會選舉為本行執行董事後,其任職資格尚需報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青島監管局(「青島銀保監局」)核準,其任期自監管機構核準其任職資格之日至第八屆董事會任期屆滿之日止。陳女士任上述董事會專門委員會相關職務將自陳女士的任職資格獲得青島銀保監局核準後生效。 根據《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第13.51(2)條須予披露的陳女士之簡歷詳情載列如下: 陳霜女士,1968年1月出生,上海外國語學院英語語言文學專業文學碩士學位、英國愛丁堡大學金融投資專業理學碩士學位。 陳女士自1992年4月至2007年1月在中信銀行(原「中信實業銀行」)工作。1992年4月至1995年9月,任中信銀行青島分行貿易清算部員工;1995年9月至2002年3月,歷任中信銀行青島分行四方支行貿易清算部副總經理、行長助理、副行長;2002年3月至2007年1月,歷任中信銀行青島分行?業部副總經理兼國際業務部總經理、資金資本市場部總經理;陳女士自2007年1月加入本行,歷任本行行長助理、副行長。 行高級管理人員薪酬績效管理辦法執行,主要由基本薪酬、績效薪酬、福利性收入等構成,其中,績效薪酬乃根據銀行業績完成情況和個人年度考核結果確定,經董事會審議通過後支付績效薪酬,不因擔任本行執行董事而額外從本行領取董事津貼。 除上文所披露外,陳女士在過去三年並無在其證券於香或海外任何證券市場上市的公眾公司擔任任何董事職務,亦無於本行或其附屬公司擔任任何職位,亦無與本行任何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主要或控股股東有任何關係。於本公告日期,陳女士持有本行455,000股A股。除上文所披露外,陳女士概無持有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香法例第571章)第XV部所定義之任何本行股份權益。 除本公告所披露外,陳女士概無任何其他資料須根據上市規則第13.51(2)(h)條至第13.51(2)(v)條規定作出披露,而陳女士現在及過去亦不涉及任何根據上述條文規定須予披露的事宜。除上文所披露外,概無任何其他事宜須提請本行股東垂注。 提名獨立非執行董事 董事會於2023年7月7日審議通過相關議案,同意提名杜寧先生(「杜先生」)為第八屆董事會獨立非執行董事候選人,並擬由杜先生擔任第八屆董事會網絡安全和信息科技委員會主任委員、董事會薪酬委員會委員、董事會提名委員會委員、董事會關聯交易控制委員會委員。杜寧先生經股東大會選舉為本行獨立非執行董事後,其任職資格尚需報青島銀保監局核準,任期自監管機構核準其任職資格之日至第八屆董事會任期屆滿之日止。杜先生任上述董事會專門委員會相關職務將自杜先生的任職資格獲得青島銀保監局核準後生效。 根據上市規則第13.51(2)條須予披露的杜先生之簡歷詳情載列如下:杜寧先生,1977年7月出生,北京大學軟件工程碩士學位,高級工程師。 杜先生自2000年8月至2018年6月在中國人民銀行工作,歷任辦公廳副處長、科技司處長等;2018年6月至2019年10月,任第四範式(北京)技術有限公司合夥人、執行副總裁;2019年11月至2020年12月,任華控清交信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總裁;2021年7月至今,任睿格鈦氪(北京)技術有限公司首席執行官。 本行將會與杜先生訂立服務合約。杜先生擔任本行獨立非執行董事期間,將從本行領取獨立非執行董事津貼每年人民幣120,000元以及參加會議的補助人民幣市的公眾公司擔任任何董事職務,亦無於本行或其附屬公司擔任任何職位,亦無與本行任何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主要或控股股東有任何關係,亦無持有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香法例第571章)第XV部所定義之任何本行股份權益。 本行認為,杜先生符合上市規則第3.13條所載的獨立性規定。 除本公告所披露外,杜先生概無任何其他資料須根據上市規則第13.51(2)(h)條至第13.51(2)(v)條規定作出披露,而杜先生現在及過去亦不涉及任何根據上述條文規定須予披露的事宜。除上文所披露外,概無任何其他事宜須提請本行股東垂注。 一般資料 本行將召開臨時股東大會,藉以批準上述提名執行董事和提名獨立非執行董事。 一份載有(其中括)上述事宜詳情的通函,連同召開臨時股東大會的通告將在合理可行的情況下適時寄發給本行股東。 承董事會命 青島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景在倫 董事長 中國山東省青島市 2023年7月7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括執行董事景在倫先生、吳顯明先生及劉鵬先生;非執行董事周雲傑先生、Rosario Strano先生、譚麗霞女士、Marco Mussita先生及鄧友成先生;獨立非執行董事張思明先生、房巧玲女士、邢樂成先生、張旭先生及張文礎先生。 * 青島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並非一家根據銀行業條例(香法例第155章)之認可機構,並不受限於香金融管理局的監督,亦不獲授權在香經?銀行及╱或接受存款業務。 中財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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