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科股份(300842):公司實際控制人之一致行動人減持股份的預披露公告
證券代碼:300842 證券簡稱:帝科股份 公告編號:2023-061 無錫帝科電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公司實際控制人之一致行動人減持股份的預披露公告 公司股東無錫迪銀科貿易合伙企業(有限合伙)與無錫賽德科貿易合伙企業 (有限合伙))保證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 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與信息披露義務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別提示: 1. 無錫帝科電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帝科股份”)股東無錫迪銀科貿易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以下簡稱無錫迪銀科)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509,852股,占公司總股本比例 1.5061%;股東無錫賽德科貿易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以下簡稱無錫賽德科)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964,357股,占公司總股本比例 0.9620%。無錫迪銀科、無錫賽德科均為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史衛利先生控制的持股平臺,與公司實際控制人構成一致行動關系。無錫迪銀科、無錫賽德科計劃自本預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 15個交易日之后 3個月內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合計減持公司股份數量不超過 547,300股,即不超過公司總股本的0.5459%。(如遇派息、送股、轉增股本、配股等除權除息事項,上述擬減持股份數量將相應進行調整,但減持股份占帝科股份總股本的比例不變)。 無錫帝科電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無錫迪銀科、無錫賽德科出具的《股份減持告知函》,現將具體情況公告如下: 一、 本次減持股東的基本情況 1. 股東的名稱:無錫迪銀科貿易合伙企業(有限合伙)、無錫賽德科貿易合伙企業(有限合伙) 2. 股東持股情況:公司控股股東為史衛利先生,閆經梅女士為史衛利先生的母親,史衛利、閆經梅為公司共同實際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日,史衛利直接持有公司19.2545%的股份,通過無錫尚輝嘉貿易合伙企業(有限合伙)、無錫迪銀科貿易合伙企業(有限合伙)和無錫賽德科貿易合伙企業(有限合伙)間接控制公司7.3750%的股份,閆經梅直接持有公司1.7833%的股份。根據《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上述主體構成一致行動關系。上述股東持股數量及比例如下:
二、 本次減持計劃的主要內容 1. 減持原因:無錫迪銀科、無錫賽德科部分合伙人自身有資金需求。 2. 股份來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前持有的股份。 3. 計劃減持股份數量及比例:無錫迪銀科、無錫賽德科擬采取集中競價方式合計減持公司股份數量不超過 547,300股,即不超過公司總股本的 0.5459%。采取集中競價交易方式減持的,任意連續 90個自然日內減持股份總數合計不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 1%(如遇派息、送股、轉增股本、配股等除權除息事項,上述擬減持股份數量將相應進行調整,但減持股份占帝科股份總股本的比例不變)。 根據上述持股平臺持有公司股份的董監高作出的相關承諾,在其任職期間,每年通過集中競價、大宗交易、協議轉讓等方式轉讓的公司股份不超過所持持股平臺/本公司出資額/股份總數的25%。 5. 減持期間: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減持的,將于本次減持計劃公告之日起15個交易日之后 3個月內進行。 6. 減持價格區間:根據減持時市場價格確定,減持價格不低于發行價。 三、 股東承諾及履行情況 無錫迪銀科、無錫賽德科以及通過持股平臺持有公司股份的董監高在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招股說明書》及《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上市公告書》作出承諾如下: 1. 股東無錫迪銀科及無錫賽德科承諾: 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個月之內,不轉讓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業于本次發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購本企業持有的公司公開發行股票前已發行的股份。 如果在鎖定期滿后,本企業擬減持股票的,將認真遵守證監會、證券交易所關于股東減持的相關規定,審慎制定股票減持計劃; 本企業在持有公司股票鎖定期屆滿后兩年內擬減持公司股票的,減持價格將不低于公司股票的發行價,并通過公司在減持前3個交易日予以公告,并在相關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大股東減持原因、擬減持數量、未來持股意向、減持行為對公司治理結構、股權結構及持續經營的影響(但本企業所持公司股份低于5%時除外)。若公司上市后發生派息、送股、資本公積轉增股本等除權、除息行為的,上述發行價為除權除息后的價格。 本企業減持公司股份的方式應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協議轉讓方式等。 2. 通過持股平臺持有公司股份的董監高承諾: 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個月之內,不轉讓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發行前持有的持股平臺出資額。 本人于擔任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期間,所持公司股票在鎖定期滿后兩年內減持的,其減持價格不低于發行價。若公司上市后6個月內公司股票連續20個交易日的收盤價均低于發行價,或者公司上市后6個月期末股票收盤價低于發行價,本人承諾本人持有持股平臺/公司出資額/股份的鎖定期限將自動延長6個月。前述發行價指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發行價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發現金紅利、送股、轉增股本、增發新股等原因進行除權、除息的,則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規定作除權除息處理。 在上述鎖定期滿后,本人于擔任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期間內,每年通過集中競價、大宗交易、協議轉讓等方式轉讓的公司股份不超過所持持股平臺/本公司出資額/股份總數的25%,因司法強制執行、繼承、遺贈、依法分割財產等導致股份變動的除外。本人離職后6個月內,不轉讓本人所直接或間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除上述承諾外,本人/本企業進一步承諾:本人/本企業減持公司股份時,將嚴格遵守《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的相關規定實施。 若中國證監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在本人/本企業減持公司股份前有其他規定的,則本人/本企業承諾將嚴格遵守本企業減持公司股份時有效的規定實施減持。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東均嚴格遵守了上述承諾,未出現違反上述承諾的行為。本次擬減持事項與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諾一致。 四、 相關風險提示 1. 本次擬減持股東將根據市場情況、公司股價情況等情形決定在減持期間是否實施本次股份減持計劃,存在減持時間、數量、減持價格等減持計劃實施的不確定性。 2. 在按照上述減持計劃實施期間,公司將督促本次擬減持股東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2號——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等有關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的規定以及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時作出的相關承諾,并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3. 本次減持計劃的實施不會導致公司控制權發生變更,也不會對公司治理結構及持續經營產生重大影響。 4. 公司將按照相關規定披露本次減持計劃實施的進展情況,請廣大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投資風險。 五、 備查文件 1. 無錫迪銀科、無錫賽德科出具的《股份減持計劃告知函》。 特此公告。 無錫帝科電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 7月 7日 中財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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